發(fā)布單位:電子工程系編輯:發(fā)布日期:2017/05/09瀏覽量:2140
一、學生持相關材料到學籍科填寫復學申請表;
二、學籍科簽署初審意見;
三、各系部安排班級等事宜;
四、學籍科最終審核;
五、下達正式復學通知至系部和財務處。
復學通知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