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新任務,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10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施行。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后,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進一步釋放了用鐵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成果。
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隨著一項項黨內法規(guī)制度制定出臺、貫徹執(zhí)行、落地生根,必將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具有崇高理想和鐵的紀律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yōu)勢。黨的紀律的極端重要性,使黨自成立以來便一貫重視紀律建設。這既表現在黨章(黨綱)和決議案等重要文獻對紀律的明確規(guī)定,又表現為黨的主要領導人對紀律重要性的突出強調,更表現為不同時期黨的紀律建設的豐富實踐。
民主革命時期紀律建設的初步創(chuàng)立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始,就高度重視嚴明紀律,通過培育紀律意識,創(chuàng)制黨內法規(guī),創(chuàng)建紀檢機構,塑造優(yōu)良黨風等舉措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從而使黨能夠經受住戰(zhàn)爭考驗,最終取得民主革命的勝利。
早在黨成立時,《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就作出關于紀律方面的規(guī)定,強調“在黨處于秘密狀態(tài)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份應保守秘密”。黨的二大、三大、四大通過的黨章,均設有“紀律”專章,對嚴明紀律的重要性作了明確闡述。1927年5月,黨的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第一次明確提出“政治紀律”的概念,強調黨內紀律非常重要,“宜重視政治紀律”。黨的五大選舉產生的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開創(chuàng)了黨的紀律檢查機構的先河。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為嚴明黨紀軍紀,毛澤東同志逐步提出并踐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對提高人民軍隊的戰(zhàn)斗力和鞏固軍民關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1938年9月,黨的六屆六中全會專門制定加強紀律的文件,第一次完整提出“四個服從”的組織紀律。之后,黨中央開展了延安整風運動,把反對山頭主義、宗派主義,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為整風的主要內容之一。解放戰(zhàn)爭時期,1948年,毛澤東同志發(fā)出“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號召,該號召不僅化為全黨的自覺行動,而且在奪取全國革命勝利的實踐中也得到了檢驗和證實。
正如毛澤東同志在回顧黨經歷的28年艱苦卓絕的革命斗爭時曾指出的,我們黨有三件“戰(zhàn)勝敵人的主要武器”,第一件就是“一個有紀律的,有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武裝的,采取自我批評方法的,聯系人民群眾的黨”。毛澤東同志將“有紀律”放在最前面,體現的正是他對革命年代黨的建設經驗和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經驗所作出的深刻總結。
新中國成立以來紀律建設的不斷深化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一如既往地將加強紀律建設置于重要地位,根據所處環(huán)境和肩負任務的變化,突出了執(zhí)政條件下紀律建設的重點內容,有力推動了不同時期黨的事業(yè)的發(fā)展。
新中國成立初期,黨中央即成立以朱德同志為書記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檢查和審理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違反黨紀的行為就是其中一項重要任務。1956年9月,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強調:“黨是以一切黨員都要遵守的紀律聯結起來的統一的戰(zhàn)斗組織;沒有紀律,黨決不能領導國家和人民戰(zhàn)勝強大的敵人而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p>
改革開放后,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總結了黨內政治生活的12條基本原則,為黨員干部遵守黨的政治原則和組織原則、嚴明黨紀確立了規(guī)矩、提供了遵循。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全面具體地規(guī)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條基本原則,明確了紀律處分的類型和程序,并首次對紀律執(zhí)行程序作了必須按照組織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的規(guī)定。
進入新世紀后,黨中央對紀律的重視一以貫之。2003年12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印發(fā),這是在1997年2月黨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完善的,它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強調:“全黨同志要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切實保證政令暢通?!?009年9月,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全黨要“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保證中央政令暢通”。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新中國成立后形勢任務的發(fā)展和中心工作的變化,要求黨在紀律建設上作出回應。通過黨章修訂及相關法規(guī)的制定,黨的紀律建設工作不斷得到深化。
新時代紀律建設的強力推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加強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極大地增強了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黨的紀律建設在理論、實踐、制度等各方面強力推進。
2012年11月16日,黨的十八大剛剛閉幕,習近平總書記就發(fā)表講話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guī)矩?!秉h中央把加強紀律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通過立規(guī)修規(guī)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制度保障,以嚴格的監(jiān)督執(zhí)紀讓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2015年10月,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無論是《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還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均把黨的紀律作為重要內容,把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點,推動黨章黨規(guī)黨紀入腦入心。
在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建設進程與經驗的基礎上,黨的十九大提出“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要求,這就在堅持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設”要求的基礎上,將“紀律建設”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布局。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以黨規(guī)黨紀形式固定下來,著力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yè)全局和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高度出發(fā),突出強調嚴明紀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從而將中國共產黨關于紀律建設的理論創(chuàng)新與實踐發(fā)展推進至新的時代高度,使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中央黨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zhí)筆:吳文瓏)